一、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
(一)行动检查。
1.指引能行动自如的伤者到一指定区域(绿区)。
2.此类伤者均属第三优先。
3.到不能行动自如的伤者处继续检查。
(二)呼吸检查。
1.为所有不能行走的伤者进行呼吸检查。
2.如有需要先保持气道畅通(须同时小心保护颈椎),可用提颏法等。
3.没有呼吸。
(三)血液循环检查。
1.检查桡动脉或微血管血液循环回流时间。
2.任何循环不足(不能感觉到桡动脉跳动或微血管血液循环回流时间大于2秒)(红区)。
3.循环良好→第四步。
(四)清醒程度检查。
1.检查脑部有否受伤。
2.询问伤者简单问题或给予简单指令。
3.能回答或按照指令行事(绿区),回答不确切(黄区),不能回答(红区)。
二、汶川地震现场检伤分类标准
(一)第一优先(红色伤票)。
非常严重的创伤,但如有及时治疗即有可生存的机会。
1. 气道阻塞。
2. 休克。
3. 昏迷(神智不清)。
4. 颈椎受伤。
5. 导致远端脉搏消失的骨折。
6. 外露性胸腔创伤。
7. 股骨骨折。
8. 外露性腹腔创伤。
9. 超过50%Ⅱº~Ⅲº皮肤的烧伤。
10. 腹部或骨盆压伤。
(二)第二优先(黄色伤票)。
有重大创伤但可短暂等候而不危及生命或导致肢体残缺。
1. 严重烧伤。
2. 严重头部创伤但清醒。
3. 椎骨受伤(除颈椎之外)。
4. 多发骨折。
5. 须用止血带止血的血管损伤。
6. 开放性骨折。
(三)第三优先(绿色伤票)。
可自行走动及没有严重创伤,其损伤可延迟处理,大部分可在现场处置而不需送医院。
1. 不造成休克的软组织创伤。
2. <20%的<Ⅱº烧伤并不涉及机体或外生殖器。
3. 不造成远侧脉搏消失的肌肉和骨骼损伤。
4. 轻微流血。
(四)第四优先(黑色伤票)。
死亡或无可救治的创伤。
1. 死亡明显。
2. 没有生存希望的伤者。
3. 没有呼吸及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