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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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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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关于江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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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受省卫生健康委的委托,我中心将举办2020年全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包括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简称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系列培训班,现将培训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种类划分

  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分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和实验室人员培训班二类;二类培训班分为首次资格培训(简称初训班)和已经取得资格人员的复培训(简称复训班)。

  为了利于集中培训授课和考试,同时考虑兼顾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业务工作需求,职业病诊断医师分为以下六个专业: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专业2:含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专业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专业4:含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专业5:职业性传染病;专业6:职业卫生现场。其中职业性传染病专业今年暂不组织培训和考试。

  二、培训对象

   1.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执业医师或已经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实验室人员培训班:为服务机构实验室人员,包括临床检验和毒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三、报名方式

   1.服务机构组织报名,由单位报名联系人负责统一完成。

   2.各单位通过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在线报名,报名资料需在平台上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方便在线审核。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地址:http://218.94.1.84:8001/

   3.平台上报名相关操作流程及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下载并仔细阅读。登录平台后出现问题的,请咨询中卫信客服,客服联系方式如下:电话:68506877-8022,QQ1683118408

   4.报名截止日期2020430日,逾期不再受理。我们将根据收到报名回执的人数安排培训班次。举办培训班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内容将在平台发布。报名后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者将影响服务机构后续培训报名。

  四、相关事项

   1.参加初训者在培训班结束时集中进行专业资格理论考试(闭卷),其中参加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专业者,需加考X胸片读片。初次培训和资格考试的要求详见初训及考试大纲(见附件2)。复训者培训结束参加培训理论考试。

   2.联系人:江苏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杨凌、谢丽庄、白莹,电话:025-85393215025-85393221025-85393209

  附件:1.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技术人员培训管理操作手册

      2. 初训及考试大纲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221

附件1-江苏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技术人员培训管理操作手册.docx.docx
附件2-初训及考试大纲.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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