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60家,专业技术人员13766人,今年以来上报职业健康检查个案230万条,全省95个区县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率已达95.8%。
一、压实各方责任,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
(一)明确政府建设责任。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2024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对政府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依托现有资源,推进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规划建设,截至目前,已备案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54家,其中:疾控机构24家,职业病防治院29家。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官方旗舰店统一受理、省疾控中心形式审核、属地现场核查”的机制,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依托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建成职业健康检查模块,提高管理效率。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2024年起,启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用管理试点,于2025年起全面推行,切实提高监管力度。
(三)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我省连续多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提高到91.4%。备案外出职业健康检查175家,方便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将15738家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未上传职业健康检查数据的用人单位名单整理出来分发给各地,推动相关企业“应检尽检”。2024年,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数达408万,连续6年全国第一。
二、强化备案管理,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
(一)提高机构备案条件。针对当前备案机构已能充分满足劳动者就近体检需求的实际,省卫生健康委从今年初起启动《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从关键岗位人员、仪器设备配备、信用承诺、质量控制、不具备备案条件管理等方面,全面收紧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条件,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严格机构资质审查。加强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自2019年开展网上备案以来,审核退回补正900余次。属地现场复核发现2家机构不具备备案条件,已整改到位。对当年新备案机构,全部纳入当年省级质控范围。2024年,省级共对61家新备案机构进行质控,低风险机构占比8.2%,中风险机构占比44.3%,高风险机构占比23.0%,因未开展服务等未评级机构占比24.6%,风险明显高于非新备案机构,为加强监管提供依据。
(三)畅通机构退出通道。在2024年省级质控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58家机构中,有15家不具备备案条件。我委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责令这类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以来,全省主动取消备案17家,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处罚1起不具备备案条件且逾期拒不改正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三、做优质量控制,提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
(一)建立省市分工协作机制。按照每个机构每年只接受一次质控的原则,由省疾控中心制定年度质控计划,选取包括当年新备案、服务量大、有群众举报、上年质控结果差的机构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其余机构由各设区市协助完成。加强对各设区市质控机构技术指导,统一质控指标,确保全省质量控制工作同质化、标准化。2024年,省级质控239家、市级质控95家,质控覆盖率100%。
(二)推行机构分级风险管理。从2024年起,建立分级风险管理制度。对低风险的机构,下一年度改为市级质控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中风险的机构,交由属地督促整改,保持正常质控和监督检查频次;对高风险的机构,由省级督办整改并将其纳入下一年度省级必查质控对象。2024年省级质控结果显示,低风险机构占比10.9%,中风险机构占比64.2%,高风险机构占比15.9%,因未开展服务等未评级机构占比9.2%,中低风险机构占比2023年提高4.1个百分点。
(三)建立违法线索查处机制。我委组织疾控、监督专家从65条质控标准中,梳理出25条违法违规线索标准。2024年,省疾控中心根据以上标准梳理出2023年省级质量考核评估发现存在隐患问题单位58家、相关问题线索109条,通过行政部门移交给属地查处。跟踪整改54家,停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3家,责令停止职业活动1家,给予当场警告处罚8家,罚款处罚7家,罚款金额5.4万元。质控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做到了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