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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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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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明《条例》 提思想│南京市掀起全面学习宣贯《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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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是推动健康江苏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迫切要求。

  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宣传周来临之际,南京市发动各方力量,以集中培训、分散宣传的方式,向更广泛的劳动者传播《条例》精神与内容。4月18日-19日,浦口区星甸和永宁街道联合浦口区卫生监督所、江宁区禄口街道进企业、进社区,向一线职工讲解《条例》,强调企业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共同责任。4月23日,南京市疾控中心组织全市职业健康达人对《条例》进行学习,借助职业健康达人的影响力在职工群体内宣传。栖霞区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及100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4月24日,江宁区卫生监督所走进横溪街道横山村,围绕《条例》中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个人防护要求等,对社区居民进行现场科普。

  本次宣传周期间,南京市要求各区、各单位以《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为重点,联合工会、教育等部门开展“进机构、进企业、进职校、进乡村、进社区”宣贯引导公众了解职业病危害,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加快构建职业健康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我市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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