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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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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江苏省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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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放射诊疗的许可审批、机构的主体责任、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4个方面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强许可委托事项管理,提高许可审批质量,严格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管理,规范开展放射诊疗许可审批;二是要做好放射防护工作,择优选择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加大就医群众宣传科普力度,进一步压实放射诊疗机构主体责任;三是要规范技术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强化监测监督联动,切实提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四是要规范开展监督检查,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挖掘整理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放射卫生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还整理出10条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科普宣传核心信息,指导医疗机构向就医群众宣传普及辐射原理、放射诊疗防护知识,引导就医群众正确看待辐射,增强就医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印发《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试行模板),推动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加强自身管理,强化自律意识,合法规范经营,保障客户权益。
  截至2023年底,江苏省共有放射诊疗单位4562家,放射工作人员33336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2家,每年约有4000多万人次接受放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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