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社会危害,为实现健康中国而共同奋斗。
2017年,全省各地积极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认真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工作,加快推进新诊断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结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2017年登记报告肺结核患者2.6万例,比2016年减少了6.5%。
一是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各项措施。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各项政策措施。初诊患者查痰率达98.5%,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100%,可疑结核病患者追踪总体到位率达98.2%,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5.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耐药筛查率达80.0%,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组织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工作。2016年底,南通、连云港、镇江3个设区市被确定为国家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的同时,我省结合实际,在其余10个设区市均推行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工作。及时制定和下发相关文件,举办多期培训班,统一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督导,积极探索适宜的工作模式,推进了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规范实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项目。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肺结核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随访和规则服药等工作。实施可疑患者村级推荐、乡级免费筛查策略,紧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项目,加大对糖尿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主动监测,一旦发生学校结核病疫情,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规范》进行处置。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结核病疫情。探索在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
五是积极推进结核病新诊断技术的应用。2017年,为全省各市、县(市、区)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配置了分子生物学检测仪器,2017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肺结核患者开展分子生物学检测,病原学阳性率从2016年的34%提升到2017年的46%。
六是不断提高患者保障水平。继续落实一线抗结核药品免费政策和检查费减免政策,降低肺结核患者就医负担。为所有肺结核患者提供交通补助,部分市、县积极筹集专项经费,为患者提供治疗期间的营养补助,努力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201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结核病防治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因此,2018年全省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地制定和落实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争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工作。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探索对65岁以上老人、糖尿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开展主动筛查,扩大分子生物学检测范围,提高病原学阳性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探索结核病防治适宜模式。
三是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健全学校结核病联防联控机制,督促学校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加强结核病筛查。及时开展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发现利福平耐药患者及时纳入治疗管理,按照临床路径制定化疗方案,确保患者全程规范诊疗管理。
四是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和检查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将肺结核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