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确定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 。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及我国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是我国政府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为控制结核病在我国的传播,2011年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和遏制结核病策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主要表现在:
一是结核病疫情显著下降。根据全省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结果,全省活动性肺结核患病率已从1990年的382/10万下降到2010年的202/10万,其中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已从1990年的12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50/10万。每年新登记的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已从2005年的50065例下降到2011年的39213例,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是建立了适合我省实际的结核病控制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逐步完善了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医防协作、社会参与的结核病控制模式,初步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三是作为全国首批启动省份,将新农合参合地区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纳入重大疾病救治。新农合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补偿比例将达到定额费用标准的70%,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再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将达到定额费用标准的20%,患者只需缴纳约10%的个人自付部分。此项政策减轻了患者负担,提高了患者纳入治疗率,为耐多药结核病的控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完成全省结核病实验室网络建设。从2008年开始,使用省级专项经费建立、完善省、市、县结核病实验室,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中共有16家P2+级结核病实验室可以开展药敏试验工作,全省共有74家县(市、区)结核病实验室、其中69家达到P2级水平、能够开展痰培养工作。提前五年完成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结核病实验室建设要求。
五是克服困难,坚持完成国际合作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流动人口领域和耐多药结核病领域工作任务。中国-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项目获得好评,项目地区也获得了结核病新的诊断技术和管理技术,并且代表中国接受了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盖结核病项目的审计,审计结果为优秀。
虽然我省结核病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省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结核病仍是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主要传染病,其发病数仍居传染病报告的前列;耐多药结核病的威胁仍在不断增加;流动人口中结核病的传播仍是不少地区疫情下降缓慢的制约因素;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也时有发生,而且90%以上的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在学校,提示我省结核病防控需要采取新的措施和方法。
为有效控制我省结核病疫情,今后几年我省将继续关注以下几方面的结核病防控措施: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随着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的结束,以及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在全省的推开,需要各级政府继续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结合医改、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项目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开展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三是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力争使普通结核病纳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并不断提高报销比例。与省人社厅等部门协作,争取在今年把耐多药结核病列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目录,报销比例至少达到新农合标准。
四是关注学校结核病疫情。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务必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学校结核病群体感染事件,并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文件要求规范处置,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五是规范患者治疗管理。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督导管理,减少中断治疗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六是改善健康促进方式。将结核病宣传教育纳入相关工作安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不断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探索使用微博等网络媒体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宣传效率,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
虽然在结核病控制进程中仍面临许多困难和调整,但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采取各种措施,就一定能逐步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发病和死亡,最终向消除结核危害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