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4日是第1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确定的宣传主题是:“防治结核,早诊早治,强化基层”。主要是强调发现传染源和结核病的早期诊断,对发现的病人实施规范治疗,以便及时控制传染源,减少结核杆菌传播的机会。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结核病防治人员在结核病控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同时要加强基层防治网络建设,真正做到有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现将我省近期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通报如下:
一、近期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2004年9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江苏省政府紧接着召开了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市、县(市)设76个分会场,共有1900多人收听收看了会议。王省长就认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针对我省实际,省政府要求各地充分认清结核病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严峻形势,明确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结核病防治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9月28日,省卫生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措施。10月9日,下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4〕48号),并将2004、2005两年的结核病防治任务指标进一步分解到各省辖市。10月12日,省卫生厅又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负责人共3000多人收听收看了会议。近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是提高抓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大力推进“政府承诺,经费投入,发现并督导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建立完善的药品供应和监督评价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同时,把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大事来抓,务求抓出实效。
二是开展全方位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在学校、流动人口以及被羁押和监管人员等特殊重点人群中,广泛宣传结核病的常见症状、传播途径、防治知识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措施,引导群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和治疗。同时,结合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努力健全省、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展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各级专业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2004年全省完成了10余万人次在职卫生人员的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培训和200多人次的省级师资培训,下发了2万多册自编的《结核病防治使用手册》。
三是健全医防协调机制,强化督导化疗。紧紧抓住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这两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工作机制,以提高病人发现率为突破口,把痰涂片检查作为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主要方式,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全面开展痰涂片检查;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增设痰涂片检查点,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痰涂片检查,最大限度地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充分利用网络报告系统,对未转诊到位的网络报告病人进行追踪。严格实施短程督导化疗,加强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规范治疗和管理。同时,认真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和《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设置及实验室操作规程》的要求,省、市、县各级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对肺结核病人的追踪访视工作已全面展开。全省目前已确定结核病定点住院治疗机构77家、门诊诊疗机构99家、痰检点1031个(其中设在乡镇卫生院的痰检点约600多个)。
四是实行分类指导,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在卫生部的支持下,自2002年10月起在我省21个经济薄弱县实施了CIDA—WHO结核病控制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推进了我省经济薄弱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对其它地区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我们对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认识。从2004年10月起,我们按照国家结核病控制工作指南的要求,根据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实行分类指导,具体做法是:苏北地区的县(市)全部纳入CIDA—WHO项目管理,将CIDA—WHO项目覆盖县(市)数扩展到30个;对苏南、苏中地区结核病人发现率较低的18个县(市),则利用省级结防专项经费,开展PPM—DOTS项目(综合性医院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合作实施项目),重点是建立良性的结核病人发现、治疗、督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2004年组织对5个重点市进行了专项督导,年底组织开展了以结核病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工作经费。目前全省各市均成立了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全省结核病防治目标,各地认真制定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设立了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检查、免费治疗。据统计,2004年省、市、县三级分别落实结核病防治经费650万元、162万元和398万元,累计1210万元。同时,各地依法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结防规划落实情况;医疗机构落实病人痰检、报告、诊断和规范化督导化疗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疫情管理、病人追踪、技术培训和工作督导情况;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疑似病人转诊、督导化疗服务和病人追踪调查情况。各级还建立了奖惩制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完成结核病防治规划任务的地区进行奖励。
据统计,2004年1—12月我省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64.5%(卫生部下达的发现率年度目标为60%),病人治愈率达到87.9%。在第二轮CIDA—WHO结核病控制项目(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实施工作中,我省23个项目县(市、区)完成了项目计划的104.7%,病人治愈率达到88%,其中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92%。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省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些地方结防机构工作力量薄弱,设备缺乏,技术水平不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推行时间不长,经验不足,部分地区实施质量不高;个别县(市、区)的病人发现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结核病的防治宣传广度、深度还不够。这些问题都影响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今年的工作要求
2005年是完成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结核病控制千年目标和《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的最后一年,为更好地执行我省结核病防治规划,有效地控制结核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进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积极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加强新发痰阳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登记,这是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重点。我们将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全面提高肺结核病人的痰检率及临床诊断质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相关检查并予以诊断。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综合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门诊部开设痰涂片检查点,把痰涂片检查作为发现肺结核病病人的主要方式,提高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痰检率和检出率。二是加强肺结核病人疫情报告。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严格执行结核病网络专报的规定,建立健全院内肺结核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对临床诊断的所有疑似肺结核病人、临床诊断肺结核病人和确诊病人,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实行网络直报,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核查。同时,按照报病奖励政策,对报告新发痰涂片阳性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接诊医师给予奖励。三是做好肺结核病人的追踪访视和登记工作。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开展个案流调和追踪访视,进一步核查诊断,对疑似病人主动引导其进一步检查和就诊,对确诊病人进行登记管理,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检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和配合,全面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报告率、登记率。
(二)严格实施短程督导化疗,加强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继续按照既方便病人就医,又相对集中归口管理的原则,对传染性肺结核人实施分类治疗和管理。一是对确诊的需要住院治疗的急、重症肺结核病人,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实行传染病病人归口管理集中收治的通知》(苏卫医〔2004〕57号)要求,转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传染病分院住院治疗,实施以医护人员督导为主的督导化疗,其它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二是对不需要入院治疗的,或出院后仍需继续药物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原则上由医疗机构将病人转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城市各区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门诊部等结核病人门诊诊治和管理机构。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病人确诊、确定诊疗方案、登记和管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指定医疗机构发现的结核病人一律转至区域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和管理。三是对指定医疗机构确诊的病人,由病人现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以社区、乡村医护人员督导为主的规范化督导化疗。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要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核查。四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肺结核病人,积极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结核药物,不得随意使用自费药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抗结核药物的供应管理,保证不间断供应,使每个病人都能及时得到药物。同时,对各地每督导治疗管理一个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给予相应的督导管理费补助;各地设立的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对生活困难的结核病人要实施免费治疗,按照《江苏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以保持较高的治愈率,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能力。通过宣传教育把有关结核病防治知识交给群众,使他们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是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有效措施。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画、宣传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国家对肺结核病人实行的减免费治疗政策,动员公众特别是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主动就诊、主动查病,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完成督导治疗。积极配合教育、农林、司法、民政、劳动保障、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做好系统的、针对性强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方式设立结核病防治宣传牌,张贴宣传画,向社会各界公示国家对结核病的减免费治疗政策,使之家喻户晓。
(四)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基层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能力和建设水平,是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保障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重视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结合我省公共卫生应急防治体系的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任务,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人、财、物,尽快改善目前部分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落后的局面,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待遇和技术水平,以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治结核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我省将继续把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农村卫生工作紧密结合,按照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同时,紧紧围绕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与治愈率这两个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质量,并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明晰、互相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实施分类指导,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扎扎实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规划完成情况,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定期通报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近期,我省还将召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结核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均衡发展。
近日,省卫生厅为积极响应省级机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的“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弘扬白求恩精神,同时把防治结核病与卫生支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胸科医院的部分党员专家,分别于3月23日在宿迁市宿豫区、3月24日在淮安市涟水县的部分乡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当地农民提供结核病诊治和咨询服务。
附件1:
预防控制结核病核心宣传信息
1、肺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
得了肺结核病如果不能彻底治疗就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且还会传染他人,对个人和家庭都是极大的危害。
2、肺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病人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传播给他人。
肺结核病是由一种叫结核菌的细菌引起的传染病。但是,只有痰中能够查出结核菌的肺结核病人才有传染性。这些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把唾沫喷到其他人的脸上就可能造成传染。
一般来说,被感染并不一定发病,只有当身体抵抗力降低时,才能进展成为肺结核病。
3、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怀疑得了肺结核病。
连续三周以上的咳嗽、咳痰通常是肺结核的一个首要症状,如果同时痰中带有血丝,就有极大的可能是得了肺结核病。其它常见的症状还有低烧、夜间盗汗、疲乏无力、体重减轻等。
4、我国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城镇和城市设有检查治疗结核病的专门机构。
在县城和其他中等城市、大城市都有结核病防治所(科),这些机构是专门检查治疗结核病的,拥有专门的检查仪器和设备,还有专科医生,并可以得到免费的检查和治疗,还可以在治疗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药物反应、耐药情况进行跟踪观察,从诊断一直到治疗结束为病人提供全疗程的服务。大部分结核病防治所设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来的卫生防疫站)。有肺结核症状者应该到这样的专门机构去检查。
5、肺结核病人应转诊到专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治疗和管理。
为了保证结核病人能够得到正规的治疗,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有肺结核症状的可疑患者和肺结核病人转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统一的检查、治疗和管理。
6、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又称化学疗法,是现代结核病最主要的治疗方法,其它治疗方法均为辅助治疗。只要病人能按照医生的要求全程不间断地服药,绝大部分的病人都是能够治愈的。
7、肺结核病人开始接受正规药物治疗后2-3个星期一般就没有了传染性,痰中没有查出结核杆菌的肺结核病人,可以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对结核病人应该给予关怀和照顾,不应该歧视结核病人。
只有痰涂片检查呈阳性的肺结核病人才会有传染性。而肺结核病人开始接受正规药物治疗后2-3个星期后,一般就没有了传染性,他们可以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对结核病人应该给予关怀和照顾,不应该歧视结核病人。结核病患者自己也要树立信心,坚持治疗,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会有助于康复。
附件2
全省结核病定点诊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