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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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发稿: 周长美 审稿:单云峰

审稿:

来源: 团总支

中心各部门在第三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举行集体默哀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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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3日,是我国第三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1213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城市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中心按照要求,向全体职工宣贯国家公祭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安排。上午10时,凄厉的防空警报响起,各部门组织职工在各自岗位低头默哀。短短的一分钟,时间仿佛静止,悲伤似已凝固,所有人的心中都流淌过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深深哀思。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深切表达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哀悼。同时中心团总支、志愿者协会也按照要求组织各级青年文明号职工进行集体默哀,凄厉的警报声告诫我们要居安思危,也激励我们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方向砥砺前行!

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急传所、消媒所集体默哀

省级机关青年文明号集体慢传所、放射所在工作现场进行默哀 

省级机关青年文明号病原所、食安所、理化所集体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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