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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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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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事科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定向招聘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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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向招聘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人员公告已于2023年4月3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对象及形式
  考核对象详见附件。
  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7:45-8:00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省疾控中心C楼208会议室
  三、面试所需材料
  身份证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考核×30%+面试成绩×40%
  五、咨询电话、邮箱
  江苏疾控人事科 潘老师: 025-83759969
  邮箱:jsjkrsk@163.com
  六、人员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附件:《江苏省疾控中心2023年定向招聘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面试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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