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对象及形式
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7:45-8:00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省疾控中心C楼208会议室
三、面试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协议书原件
社会人员:身份证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考核×20%+面试成绩×30%。
五、咨询电话、邮箱
江苏疾控人事科 潘老师: 025-83759969
邮箱:jsjkrsk@163.com
六、人员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