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于2021年12月8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根据《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中心经资格初审现已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附件1),现就专业能力考核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2、专业能力考核;
3、面试。
二、考核成绩
1、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人员不予录用;
3、考生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专业能力考核当天考生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通过则取消专业测试成绩。清单如下: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协议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个人简历(一份)等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核(以上材料均需另外提供一套复印件,将于2022年毕业暂未取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籍学历证明)。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一份)等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核(以上材料均需另外提供一套复印件,简历除外)。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一)专业能力考核
1、上午考核岗位:GW001国家卫生应急队1、GW002国家卫生应急队2、GW003国家卫生应急队3、GW004疫苗临床评价所
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8:30-8:45报到(8:45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时间为9:00-11:00;
地点: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GW001国家卫生应急队1(C楼1楼培训室),GW002国家卫生应急队2(C楼208),GW003国家卫生应急队3(A楼1501),GW004疫苗临床评价所(A楼1501)。
2、下午考核岗位:GW005环境与健康所、GW007病原微生物研究所、GW008食品安全与评价所、GW011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所、GW012毒理与风险评估研究所
时间:2022年8月27日下午1:30-1:45报到(1:45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午2:00-4:00;
地点: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GW005环境与健康所(C楼208)、GW007病原微生物研究所(C楼1楼培训室)、GW008食品安全与评价所(A楼1501)、GW011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所(C楼1楼培训室)、GW012毒理与风险评估研究所(C楼1楼培训室)。
3、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请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等考试用具。
(二)面试
1、时间、地点:专业能力考核后另行通知;
2、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
五、录用方式
1、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相同,单位再组织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心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携带材料
1、《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试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2)一份并签字。
2、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3、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的材料。
七、防疫要求
1、考生在专业能力考核及面试当天需提供经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标”及“苏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能够按时参加考核。考核前如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需要接受隔离无法准时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部门和电话
人事科:025-83759313。
附件:
1、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考核及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表二)
2、《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