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26-10-16

发稿:

审稿:

来源:

2026年度采购需求公告(第193批)-土壤、稻米农药检测服务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采购需求予以公告,有意向者须提供公司资质、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价、总价、参数要求全部符合承诺)等资料发送至:jscdczw@jscdc.cn,邮件主题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公告批次”命名,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15点 ,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5-83759340。

  参数要求

  1、检测指标

  检测土壤和大米样本中的下列指标:

  杀菌剂:三环唑,戊唑醇,丙环唑;

  新烟碱类杀虫剂:噻虫嗪、噻虫胺、呋虫胺、吡虫啉;

  现代杀虫剂:茚虫威、吡蚜酮、阿维菌素、甲维盐;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2-甲基 -4-氯苯氧乙酸(MCPA)。

  2、外送检测指标要求

  检测土壤和大米样本各20份,检测要求:每20个样品或批次至少测定一个基本加标样,回收率应在80%-120%。同时每20个样至少测定一个平行样,其各组分的相对偏差应≤10%。

  3、外送检测单位要求

  供应商须提交清晰合理、可行性强的检测方案及覆盖项目全流程的技术质量监控方案与管控措施,确保项目各技术环节、技术指标严格遵照相关规范实施。供应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注册地不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须在南京市设立常驻服务机构(分支机构或固定办公场所),保障样品流转时效与项目工作效率。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供应商须具备近 2 年农药类新污染物监测相关业绩或工作经验,且近年内取得不少于 2 项农药类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考核)合格证书或标准物质定值证书。应配置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GC-MS)、液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LC-MS)等可满足本项目分析要求的大型仪器设备,并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合同等材料,用以证明设备权属及运行状态。

  4、项目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农药方面的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并具有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