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技术评审管理,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江苏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程序的公告》,对相关办事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并正式公布实施。
此次调整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2〕7号)等规定,重点围绕资质认可受理、技术评审组织、审批发证流程等环节,对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申请受理条件、技术审查方式及现场评审要求,强化全过程规范管理。
公告同步发布《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办事指南》《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办事指南》,对资质申请、变更、延续、扩项及证书补办等事项的办理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等进行整理,方便申请单位资质认可。原2021年印发的两项办事指南同时废止。
此次工作程序调整,是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技术服务管理新要求、加强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资质管理制度体系,将进一步提升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为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