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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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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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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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筛查可能的SARS病例和人禽流感病例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早期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防范SARS疫情的扩散蔓延和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控制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疫情。

2.了解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病例数的动态变化。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医院

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报告。

(二)监测对象及病例定义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

1)发热(≥38℃);

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 

2.SARS预警指标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SARS预警病例:

1)地市级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两例或以上有可疑流行病学联系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重点人群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②可能暴露于SARS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如从事SARS科研、检测、试剂和疫苗生产等相关工作人员);

③接触野生动物的人员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

3.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1)接触禽类人员(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禽类的人员、兽医、以及捕杀、处理病、死禽及进行疫点消毒的人员等)中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可能暴露于禽流感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已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

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报告

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须立即将其转至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治),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由医院组织本医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空白处注明“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6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组织本辖区内的专家进行会诊。县级专家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报请地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做出明确诊断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

地市级专家组无法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应做出预警病例诊断,由原报告医院在2小时内进行订正报告(将原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例更改为SARS预警病例或人禽流感预警病例)。可以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或“其它不明原因疾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符合SARS预警病例定义中第2、第3种情形的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应立即作出预警病例报告。

四、预警病例的排查

发现预警病例后,县级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或《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采集临床标本送符合条件的地市级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必要时,送国家疾控中心)进行相关检测。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预警病例报告后,立即组织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方案》、《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SARS或人禽流感鉴别诊断。

五、预警病例的隔离与处理

(一)预警病例的隔离治疗

SARS和人禽流感的预警病例,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直至明确排除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需要隔离的传染病。

(二)预警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SARS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报告后,应立即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SARS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登记,告知其自我隔离并每天自行测量体温,一旦有发热、呼吸道症状,及时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预警病例的标本采集、检测

医疗或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标本采集并填写标本登记表,采集标本时应按照有关规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1、SARS预警病例的采样:采集标本的种类应尽可能包括病例的血清、血凝块、鼻咽拭子(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尿液和尸体解剖等多种标本,如条件有限,则至少应采集鼻咽拭子(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和血清三种标本。必要时对死亡的SARS预警病例进行尸体解剖,并送检尸检标本。

SARS预警病例应每隔3天采集一次标本,进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如果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按卫生部有关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如检测结果为阴性,但临床上仍无法排除SARS和禽流感的,应持续采样至病例发病后27天( 病程两周后,可每隔5天采样一次),检测结果如仍为阴性,则予以排除,并解除隔离。

2、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采样:应采集患者发病后1~3天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发病后7天内的急性期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进行病毒分离、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的检测。如果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按卫生部的有关要求报告和处理,如果检测结果阴性,临床上仍无法排除人禽流感的,应采集患者发病后2~4周的血清标本,抗体仍为阴性的,则予以排除。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和检测参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暂行)和《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

 (四)病例的最后诊断与排除

预警病例一旦诊断为SARS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按照《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防治工作。

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的,由原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或“其它不明原因疾病”,如病例显示有传染性,则继续隔离诊治。

六、职责分工与报告流程

(一)组织结构与职责

 1.监测医院

l       由医院预防保健科(院内感染控制科)组织内科(呼吸)、儿科、传染科、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相关科室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预警病例

l       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预警病例进行标本采集或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预警病例进行标本采集

l       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预警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l       对预警病例进行隔离治疗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l       对报告的预警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l       对报告的预警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

l       指导监测医院对预警病例进行隔离治疗

l       将采集到的病例标本按时送省级实验室或有条件的地市级实验室

l       及时将预警病例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至报告医院

l       定期对监测医院相关科室进行预警病例的主动搜索

l       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的监测数据并报告监测结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

2)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l       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的监测数据并反馈监测结果

l        定期对辖区内医院和县级疾控中心进行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3)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l        开展预警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并反馈实验结果

l        各省首例病人得出实验室阳性结果后,需将同份标本送国家参比实验室进行确认

l        定期分析、汇总、上报、反馈本省的监测结果

l        定期对监测医院、地市级和县级疾控中心进行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l       组织对各省监测专业人员的培训

l       组织对监测系统的督导、检查和评价

l       负责各省人禽流感和首例SARS病例的实验室确认工作

l       对各省实验室进行考核和质量控制

l       管理、维护全国数据库

l       定期分析、汇总、反馈全国监测结果

3.卫生行政部门

1)卫生部:组织实施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

2)各省卫生厅:组织实施本省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

3)市、县级卫生局:

l       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质量评估等

l       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临床、流行病学、检验等相关专家会诊、调查、分析

l       一旦出现SARS和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卫生部有关方案开展防治工作

(二)诊断、报告流程(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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