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23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我厅组织专家编制了《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疾病控制处联系。联系人:刘 岚,联系电话:025-83620633。
附件: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抄送:卫生部卫生监督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附件
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三条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以下简称档案管理)。
第四条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检查及应急健康检查。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委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第六条 体检机构应该在批准的服务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本规范要求制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于每年度的11月底前向体检机构提出下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申请,同时应该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报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体检机构在接受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时,双方应该就具体事项进行商榷,签订委托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双方职责和义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体检人数、日受检人数、检查项目、检查的时间及地点、完成期限、体检费用及支付办法。如到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还需明确检查场所、环境的要求。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该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近年来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资料(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及接触人数);近年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体检机构根据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检查类别确定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包括基本项目、必检项目、选检项目(见附录1)。出现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检查项目。
第十条 体检机构在职业健康检查开始前,应该将检查须知、注意事项和流程告知用人单位。检查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该张贴检查须知、检查流程示意图、路标指示牌和诊室牌。
第三章 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科学、客观、真实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使用《职业健康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
第十二条 检查表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般项目、职业史、既往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月经史、妊娠生育史、个人史、症状、体征、化验检查项目及结果、功能及特殊检查项目和结果、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其中,一般项目、职业史、职业病史应该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余项目由体检机构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检查表中“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必须由取得相应职业病诊断资格的主检医师签写。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其他疾病或异常的和原已确诊为职业病的,必须签写具体处理意见。
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应该经过职业相关项目复查后确定,并在处理意见中载明复查项目;其他疾病或异常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可疑肿瘤或其他严重异常的,应该及时与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接到复查通知后原则上应该在一周内安排劳动者进行相关项目的复查。
第十五条 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该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检查中发现急性传染病及慢性传染病应该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十六条 体检机构应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网络信息直报的要求进行网络信息直报。
第十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应该纳入用人单位生产成本,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章 结果报告与评价
第十八条 体检机构应该在检查结束后30日内出具个体检查结果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或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该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第十九条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应该汇总检查所发现的异常情况,依据异常率,初步分析职业人群健康损害与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妥善安置职业禁忌证人员,避免接触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内容包括:
1、一般情况:受检单位名称、检查时间、体检机构名称、体检机构资质影印件、主检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根据《技术规范》确定的具体检查项目、厂方要求加做的项目名称、应检人数、实际受检人数(率)、检查表返回数(率)。
2、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数(率)及名单、职业禁忌证人数(率)及名单、职业相关检查项目异常率以及其他项目异常人数(率)等(可附表)。
3、列出可疑恶性肿瘤或其他严重异常人员的名单,并附处理意见。
4、通过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率分析,对职业人群与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作大致描述。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者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妥善安置职业禁忌证人员,避免接触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对多发性非职业健康问题作健康指导。
第二十条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除分析职业人群健康损害与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外,还应该系统连续分析群体健康变化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分析作业环境中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干预措施以及加强个体防护的建议。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应该在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简介,近年来工作场所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各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2、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发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用相关的对比数据或图表说明检查异常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以及采取防护措施效果的关系。分析各工种及车间的异常率差异,结合以上内容,列出职业危害高危岗位。
3、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职业健康损害,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第二十一条 评价必须与健康检查目的相关联。上岗前检查要求筛选职业禁忌证。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离岗时健康检查的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是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长期的慢性作用,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人群是否存在目标疾病。应急检查需要及时发现急性职业损伤的病例,确定危害因素种类。
第二十二条 职业性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或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用人单位,另一份由体检机构保存。职业性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应该由体检机构负责(责任)人签发,并加盖体检机构公章。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检查结束后体检机构必须将所有检查表交用人单位,检查表由用人单位负责保管。体检机构对检查的原始结果、数据、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保管,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
(3)职业健康检查个人档案,包括医学检查的各种记录问卷、表格和实验检查单等;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材料(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委托协议书、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用人单位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及规定等);
(2)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或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
(3)职业病报告卡;
(4)用人单位根据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对职业病患者和有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
(5)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自2008年8月 1日起执行。
附录1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应该根据检查类别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及其目标疾病,确定具体的医学检查方法和检查指标。《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是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设定的最低检查标准。为保障劳动者健康,促进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对我省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做如下规定:
一、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基本项目、必检项目、选检项目。
二、基本项目是指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均应该开展的检查项目,包括基本信息、一般医学生理指标、症状询问、内科常规、外科常规、五官科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B超。
(一)劳动者基本信息资料:包括个人资料、职业史、个人生活史、既往史、家族史。
(二)一般医学生理指标:包括血压、心率、呼吸频率、身高、体重测量和营养状况观测。
(三)症状询问:在职业健康检查时应该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危害的靶器官,有重点地进行询问。
1、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眩晕、失眠、嗜睡、多梦、记忆力减退、易激动、疲乏无力、四肢麻木、活动动作不灵活、肌肉抽搐等。
2、呼吸系统:胸痛、胸闷、咳嗽、咳痰、咯血、气促、气短等。
3、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前区不适、心前区疼痛等。
4、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肝区疼痛、便秘、便血等。
5、泌尿生殖系统:尿频、尿急、尿痛、血尿、浮肿、性欲减退等。
6、眼、耳、鼻、咽喉及口腔:视物模糊、视力下降、眼痛、羞明、流泪、嗅觉减退、鼻干燥、鼻塞、流鼻血、流涕、耳鸣、耳聋、流涎、牙痛、牙齿松动、刷牙出血、口腔异味、口腔溃疡、咽部疼痛、声嘶等。
7、肌肉及四肢关节:全身酸痛、肌肉疼痛、肌无力及关节疼痛等。
8、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皮下出血、月经异常、低热、盗汗、多汗、口渴、消瘦、脱发、皮疹、皮肤搔痒等。
(四)内科常规检查:
1、呼吸系统检查:胸廓外形、胸部叩诊和听诊、记录异常呼吸音的性质和部位。
2、心血管系统检查:心脏的大小、心尖搏动、心率、心律、各瓣膜区心音及杂音、心包摩擦音。
3、消化系统检查:腹部外形、肠蠕动、肝脾大小和硬度。
(五)外科常规检查包括:
1、皮肤黏膜:有无色素脱失或沉着,有无增厚、脱屑或皲裂,有无皮疹及其部位、形态、分布,有无出血点(斑),有无赘生物,有无水疱或大疱等;
2、淋巴结:头颈部和腋窝淋巴结是否有肿大、压痛及其活动度;
3、甲状腺:大小及有无结节和包块,如有肿大还应该检查有无血管杂音。
(六)五官科常规检查包括:
1、眼科常规检查:外眼检查、眼结膜检查;
2、口腔科常规检查:口腔气味、黏膜、牙龈及牙齿状态。
3、耳科常规检查:外耳、鼓膜及一般听力检查。
4、鼻及咽部常规检查:鼻的外形、鼻黏膜、鼻中隔及鼻窦部,咽部及扁桃体等。
(七)实验室常规检查
1、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血小板计数(如使用血细胞分析仪,则包括同时检测的其他指标)。
2、尿常规:颜色、酸碱度、比重、尿蛋白、尿糖和常规镜检 (如使用尿液自动分析仪,则包括可同时检测的其他指标)。
3、肝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ALT)、血清总胆红素、总蛋白和白球蛋白。
4、肾功能:尿素氮(BUN)、肌酐(Cr)
5、心电图:进行肢体导联和胸前导联的心电图描记。
6、腹部B超声波检查:肝脏、胆囊、脾脏、双侧肾脏的影像学改变。
7、胸部X线检查
8、病毒性肝炎血清标志物:指乙肝血清标志物(乙肝五项)和其他病毒性肝炎血清标志物。
三、必检项目、选检项目参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四、必检项目、选检项目中与基本项目重叠的部分不作重复检查。
附录2
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文书(样式)
(推荐使用)
1、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表
2、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3、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
体检日期 |
抽血编号 |
放射编号 |
心电图编号 |
电测听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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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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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检 人 照 片 |
有害因素类别:
体检类别: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离岗时 □
离岗后 □
应急 □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表
用人单位:
单位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联营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港澳台投
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单位代码:□□□□□□□□□□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 号:
受检人签名: 用人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本表为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通用表格,推荐使用。
二、本表需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如实填写,作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内容如需更改,应按照医疗文件档案要求进行修改,并加盖医师图章。
三、一般项目、职业史、职业病史等内容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余项目由体检机构负责填写并在体检结论相应位置处加盖公章。
四、放射作业人员体检加填“放射作业接触史”和“家族史”。
五、实验室检查及特殊功能检查的结果如填写不下时,可填写“详细结果见报告单”。将原始报告单贴于本表相应栏内。
六、“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必须由取得相应职业病诊断资格的主检医师签写。
七、本表所列项目如不能满足需要时,可增加检查或化验项目,在表格中注明,其原始报告单粘贴于表内。
八、检查及主检医师签全名或盖章,要求用蓝黑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
一、一般项目
出生地: 民族: 国籍: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总工龄: 年,接触工龄: 年,毒物种类及名称:
二、职业史
起止日期 |
工作单位 |
车间 |
工种 |
有害因素 |
防护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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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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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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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既往史:
四、家族史(放射工作人员需填写本栏)(有无遗传性、出血性、恶性肿瘤等疾病史)
五、职业病史:病名: 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六、月经史:初潮年龄 岁,周期及每次天数 岁,经量 岁,经色 ,痛经
(有无) ,白带 ,其它 。
七、妊娠生育史:
|
怀孕时间 |
性别 |
顺产 |
早产 |
流产(人工或自然) |
先天畸形或缺陷 |
死产 |
畸胎 |
第一胎 |
|
|
|
|
|
|
|
|
第二胎 |
|
|
|
|
|
|
|
|
第三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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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个人史:不吸烟□ 、偶吸烟□、 经常吸 支/天,共 年;
不饮酒□、 偶饮酒□、 经常饮 两/天。共 年。
九、其他: 。
十、症状:
序号 |
项目 |
|
序号 |
项目 |
|
序号 |
项目 |
|
序号 |
项目 |
|
1 |
头痛 |
|
19 |
流泪 |
|
37 |
胸痛 |
|
55 |
尿血 |
|
2 |
头(晕)昏 |
|
20 |
嗅觉减退 |
|
38 |
咳嗽 |
|
56 |
皮下出血 |
|
3 |
眩晕 |
|
21 |
鼻干 |
|
39 |
咳痰 |
|
57 |
皮肤瘙痒 |
|
4 |
失眠 |
|
22 |
鼻堵 |
|
40 |
咯血 |
|
58 |
皮疹 |
|
5 |
嗜睡 |
|
23 |
流鼻血 |
|
41 |
哮喘 |
|
59 |
浮肿 |
|
6 |
多梦 |
|
24 |
流涕 |
|
42 |
心悸 |
|
60 |
脱发 |
|
7 |
记忆力减退 |
|
25 |
耳鸣 |
|
43 |
心前区不适 |
|
61 |
关节痛 |
|
8 |
易激动 |
|
26 |
耳聋 |
|
44 |
食欲减退 |
|
62 |
四肢麻木 |
|
9 |
疲乏无力 |
|
27 |
口渴 |
|
45 |
消瘦 |
|
63 |
动作不灵活 |
|
10 |
低热 |
|
28 |
流涎 |
|
46 |
恶心 |
|
64 |
月经异常 |
|
11 |
盗汗 |
|
29 |
牙痛 |
|
47 |
呕吐 |
|
65 |
腰痛 |
|
12 |
多汗 |
|
30 |
牙齿松动 |
|
48 |
腹胀 |
|
66 |
|
|
13 |
全身酸痛 |
|
31 |
刷牙出血 |
|
49 |
腹痛 |
|
67 |
|
|
14 |
性欲减退 |
|
32 |
口腔异味 |
|
50 |
肝区痛 |
|
68 |
|
|
15 |
视物模糊 |
|
33 |
口腔溃疡 |
|
51 |
腹泻 |
|
69 |
|
|
16 |
视力下降 |
|
34 |
咽痛 |
|
52 |
便秘 |
|
70 |
|
|
17 |
眼痛 |
|
35 |
气短 |
|
53 |
尿频 |
|
71 |
|
|
18 |
羞明 |
|
36 |
胸闷 |
|
54 |
尿急 |
|
|
医生签名 |
|
*有上述症状用“+”表示
|
十一、体征 |
| |||||||||||||||||||||||
|
项 目 |
检查结果 |
项 目 |
检查结果 |
| ||||||||||||||||||||
|
一般情况 |
一般状况 |
|
外科 |
甲状腺 |
|
| ||||||||||||||||||
|
脉 率 |
次/分 |
浅表淋巴结 |
|
| ||||||||||||||||||||
|
血 压 |
mmHg |
脊 柱 |
|
| ||||||||||||||||||||
|
|
|
四 肢 |
|
| ||||||||||||||||||||
|
医生签名 |
|
乳 房 |
|
| ||||||||||||||||||||
|
耳鼻喉科 |
外 耳 |
|
前列腺 |
|
| |||||||||||||||||||
|
鼓 膜 |
|
|
|
| ||||||||||||||||||||
|
听力 |
左 |
|
|
|
| |||||||||||||||||||
|
右 |
|
医生签名 |
|
| ||||||||||||||||||||
|
鼻中隔 |
|
皮肤科及 附属器 |
手部皮肤 |
|
| |||||||||||||||||||
|
鼻 甲 |
|
全身皮肤 |
|
| ||||||||||||||||||||
|
鼻粘膜 |
|
指 甲 |
|
| ||||||||||||||||||||
|
咽 喉 |
|
毛 发 |
|
| ||||||||||||||||||||
|
扁 桃 体 |
|
|
|
| ||||||||||||||||||||
|
口 腔 |
|
医生签名 |
|
| ||||||||||||||||||||
|
|
|
神经科 |
皮肤划纹症 |
|
| |||||||||||||||||||
|
医生签名 |
|
膝反射 |
|
| ||||||||||||||||||||
|
眼科 |
视力 |
裸视力 |
左 |
|
右 |
|
跟腱反射 |
|
| |||||||||||||||
|
矫正 |
左 |
|
右 |
|
肌 力 |
|
| |||||||||||||||||
|
结 膜 |
|
肌张力 |
|
| ||||||||||||||||||||
|
角 膜 |
|
共济运动 |
|
| ||||||||||||||||||||
|
瞳 孔 |
|
感觉异常 |
|
| ||||||||||||||||||||
|
晶体正/切面 |
|
三 颤 |
|
| ||||||||||||||||||||
|
眼 底 |
|
病理反射 |
|
| ||||||||||||||||||||
|
辨色力 |
|
|
|
| ||||||||||||||||||||
|
晶体裂隙灯检查 |
前囊下 |
|
|
|
| |||||||||||||||||||
|
后囊下 |
|
医生签名 |
|
| ||||||||||||||||||||
|
赤道 |
|
其他 |
|
|
| |||||||||||||||||||
|
医生签名 |
|
|
|
| ||||||||||||||||||||
|
内科 |
心 脏 |
|
|
|
| |||||||||||||||||||
|
肺 部 |
|
|
|
| ||||||||||||||||||||
|
肝 脏 |
|
|
|
| ||||||||||||||||||||
|
脾 脏 |
|
|
|
| ||||||||||||||||||||
|
|
|
|
|
| ||||||||||||||||||||
|
医生签名 |
|
医生签名 |
|
| ||||||||||||||||||||
十二、化验检查 |
| ||||||||||||||||||||||||
项 目 |
检查结果 |
项 目 |
检查结果 |
| |||||||||||||||||||||
血 |
白细胞×109/L |
|
嗜碱% |
|
| ||||||||||||||||||||
中性% |
|
红细胞×1012/L |
|
| |||||||||||||||||||||
淋巴% |
|
血红蛋白g/L |
|
| |||||||||||||||||||||
嗜酸% |
|
血小板×109/L |
|
| |||||||||||||||||||||
单核% |
|
|
|
| |||||||||||||||||||||
尿 |
尿蛋白 |
|
肝功能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
|
| |||||||||||||||||||
尿糖 |
|
总胆红素 |
|
| |||||||||||||||||||||
红细胞 |
|
总蛋白 |
|
| |||||||||||||||||||||
白细胞 |
|
白/球蛋白 |
|
| |||||||||||||||||||||
管型 |
|
HBsAg |
|
| |||||||||||||||||||||
|
|
抗-HBs |
|
| |||||||||||||||||||||
尿:铅汞砷锰氟 镉 |
|
HBeAg |
|
| |||||||||||||||||||||
尿:δ-氨基乙酰丙酸 |
|
抗-HBe |
|
| |||||||||||||||||||||
血:铅 镉 |
|
抗-HBc |
|
| |||||||||||||||||||||
血:锌原卟啉 |
|
肾功能 |
肌酐 |
|
| ||||||||||||||||||||
尿:β2-微球蛋白 |
|
尿素氮 |
|
| |||||||||||||||||||||
全血:胆碱酯酶(u) |
|
|
|
| |||||||||||||||||||||
外周血淋 巴 细 胞 |
染色体畸变率 |
|
|
|
| ||||||||||||||||||||
微 核 率 |
|
|
|
| |||||||||||||||||||||
化验医师签名 |
|
|
|
| |||||||||||||||||||||
1、尿蛋白定量 2、尿游离血红蛋白 3、尿铊 4、尿粪卟啉 5、尿硫氰酸盐 6、尿三氯乙酸测定 7、尿对氨基酚测定 8、尿甲醇、甲酸盐测定 9、尿五氯酚测定 10、尿酚 11、尿脱落细胞检查 12、发锰定量 13、发砷定量 14、网织红细胞计数 15、赫恩氏小体 16、血型 17、出凝血时间 18、凝血酶原时间 19、复钙时间 20、鱼精蛋白复凝固时间 21、血碳氧血红蛋白 22、血铜蓝蛋白 23、高铁血红蛋白定量 24、血清蛋白电泳 25、血气分析 26、血脂 27、 血糖 28、心肌酶谱 29、骨髓穿刺检查 30、冷水复温试验 31、免疫指标测定 32、痰细胞检查 33、炭疽细菌学检查 34、森林脑炎病毒IgM测定 35、森林脑炎病毒分离 36、布鲁氏菌补体结合试验 37、凝集试验 38、布氏杆菌皮内试验 39、布氏杆菌培养 40、结核菌素试验。
|
| ||||||||||||||||||||||||
十三、功能及特殊检查 | |||||||||||||||||||||||||
项 目 |
检查结果 |
项 目 |
检查结果 | ||||||||||||||||||||||
胸 部 X 线 检 查 |
全胸片
片号: |
医生签名: |
心电图 |
医生签名: | |||||||||||||||||||||
胸透 |
医生签名: |
B 超 (肝、胆、脾、肾) |
医生签名: | ||||||||||||||||||||||
肺 功 能 |
FV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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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听 |
医生签名: | |||||||||||||||||||||
FEV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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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V1/FV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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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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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电图 |
医生签名: |
神经 肌电图 |
医生签名: | ||||||||||||||||||||||
其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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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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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名: | |||||||||||||||||||||
十四、检查结论 | |||||||||||||||||||||||||
检 查 结 果 |
及 处 理 意 见 |
主检医师签名(诊断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 |||||||||||||||||||||||
体 检 机 构 |
盖 章 |
体检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其它检查报告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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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楷体GB-2312小初)
编号:(楷体GB-2312 三号)
共页第页(楷体GB-2312 三号)
受检单位:(楷体GB-2312 一号)
体检机构:(楷体GB-2312 一号)
年 月 日(楷体GB-2312 三号)
报告说明
资质影印件
(机构证书、主检医师资格证书)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体检机构:**********************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 |
正文(国标仿宋体,标准4号,30行/页,30字/行,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一)一般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厂方要求加做的项目名称、应检人数、实际受检人数(率)、检查表返回数(率)。
(二)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数(率)及名单、职业禁忌证人数(率)及名单、职业相关检查项目异常率以及其他项目异常人数(率)等(可附表)。
(三)列出可疑恶性肿瘤或其他严重异常人员的名单,并附处理意见。
(四)通过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率分析,对职业人群与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作大致描述。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到职业病诊断资质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妥善安置职业禁忌证人员,避免接触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对多发性非职业健康问题作健康指导。
报告编制: 日期
报告审核: 日期
报告签发: 日期
承担体检机构公章
报告日期
附件:(体检结果一览表、体检结果异常率、实验室检查的参考正常值)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书
(楷体GB-2312小初)
编号:(楷体GB-2312 三号)
共页第页(楷体GB-2312 三号)
受检单位:(楷体GB-2312 一号)
体检机构:(楷体GB-2312 一号)
年 月 日(楷体GB-2312 三号)
报告说明
资质影印件
(机构证书、主检医师资格证书)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体检机构:**********************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 |
正文(国标仿宋体,标准4号,30行/页,30字/行,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一)一般情况 具体检查项目、厂方要求加做的项目名称、应检人数、实际受检人数(率)、检查表返回数(率)。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简介,近年来工作场所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各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三)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数(率)及名单、职业禁忌证人数(率)及名单、职业相关检查项目异常率以及其他项目异常人数(率)等(可附表)。
(四)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发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用相关的对比数据或图表说明检查异常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以及采取防护措施效果的关系。分析各工种及车间的异常率差异,结合以上内容,列出职业危害高危岗位。
(五)列出可疑恶性肿瘤或其他严重异常人员的名单,并附处理意见;对多发性非职业健康问题作健康指导。
(六)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职业健康损害,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报告编制: 日期
报告审核: 日期
报告签发: 日期
承担体检机构公章
报告日期
附件:(体检结果一览表、体检结果异常率、实验室检查的参考正常值、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危害、职业禁忌证名称)